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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期“四点半有约”活动回顾:法律伴我行
发布时间:2022-04-13

为营造我校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提高学生良好法制观念、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4月7日,由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主办、宣传调研中心承办的第82期“四点半有约”活动于线上举行。本次活动主题为“法律伴我行”,邀请了文法学院陈亚松老师作为主讲人。

   讲座中,陈亚松就犯罪的刑法和学理定义作出阐述——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陈亚松通过简单事例深入浅出地向大家阐述知法用法与生活息息相关,并和疫情实事相联系,解释了法律思维如何运用在日常生活中。

   随后,他阐述了犯罪具有的三个特征,即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行为、刑事违法性、刑罚当罚性,以此表明任何违法犯罪的人都将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他也借此体现了刑法是国家强制力实施,是最严厉的制裁手段。为深化大家对“犯罪”这一概念的理解,陈亚松指出犯罪的构成需具备主观和客观条件,即犯罪行为的表现需满足客观行为或结果。年龄、身份、能力、行为等都有可能影响对犯罪的判决。

通过例举常见的盗窃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从属危险犯中的破坏交通工具罪和代替考试罪等,陈亚松让同学们深刻体会到“法律伴我行”的内涵。他告诫同学们要明白校园、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应该时时刻刻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如何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针对当前学生犯罪案件、各种事故的特点,通过讲解与分析,对同学们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增强同学们的法律和安全意识。

“青年人离犯罪到底有多远?”活动最后,陈老师就此问做出明确回答:“只要我们努力做到与人为善、控制情绪、淡薄欲望、行事谨慎,犯罪其实是远离生活的。”听完此次分享会,同学们表示在讲座中收获颇丰,深刻领略到了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我保护的重要性。此次讲座不仅让同学们掌握了实用的法律知识,更激发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文字丨校青传记者团 袁秋水

审核人:陈亚松 王石径

编 辑:胡雅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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