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4月20日上午,学校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
南湖网讯(记者 晓齐)4月20日上午,学校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讨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校党委书记李忠云主持会议。
发展规划处处长冯永平作发言。他介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具体包括领导和示范作用、提高党规国法的执行力、明确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明确选人用人新导向、维护司法权威、普法宣传教育等六个方面。冯永平谈到,要进一步深化对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认识,将其作为学校整体工作的主要内容,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职责(功能),进一步健全学校法治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李忠云指出,《规定》的出台对于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和任务,协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制化是一个长期过程,依法治校任重道远。高校教师法治观念强、法律意识强,高等学校最有基础推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学校在出台规章制度时,要对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上位法”的要求;同时,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增强依法治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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