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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五四”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6


各基层团委、研究生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勇于担当重任、立志全面成才,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发挥共青团在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委

2.共青团工作创新奖

3.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4.五四红旗团支部

5.五四活力团支部

6.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集体

(二)先进个人

1.十大青年岗位能手

2.十佳大学生

3.十佳团支书

4.十佳班长

5.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本科生、研究生各10名)

6.十大自强之星

7.十大创新创业之星(本科生、研究生各10名)

8.十大阅读之星

9.十大运动之星

10.十大文艺之星

11.百名理论学习积极分子

12.百优班团干部

13.百名阅读积极分子

14.百优运动健将

15.百名文艺积极分子

二、工作要求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程序按照《“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各单位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

(二)“五四”评选推荐工作要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注重扩大团员青年的参与,要严格工作程序,以基层团委(直属团支部)为单位,在广泛发动、个人(班级或团支部)申报、学院评审的基础上产生报送学校的候选集体或个人,评选项目申报表和指标分配表见附件 23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五四”评选作为开展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契机,挖掘先进典型事迹,认真宣传动员,及时、准确、真实上报材料,营造良好的成才氛围,促进广大团员青年全面发展。

三、材料要求

(一)电子文档。本科生申报先进个人需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填报,研究生申报先进个人须填写附件,学院根据评选细则进行审核推荐。先进集体申报表、支撑材料和汇总表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ntw@mail.hzau.edu.cn

(二)书面材料。“五四”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 4)、先进集体申报表及支撑材料,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通知及表格模版可在校团委网站下载,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6日(星期一),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实施细则.docx

 附件2.“五四”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五四”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名额分配表(含研究生).docx

 附件4.“五四”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名单汇总表.docx



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0325日 


点击下载PDF版通知全文: 校青〔2020〕4号关于开展2020年“五四”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点击下载WORD版通知全文: 校青〔2020〕4号关于开展2020年“五四”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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